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我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在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自学基础上,5月13日下午,航院召开党委扩大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党委委员、两组组长、教工党支部书记、党建辅导员、党建助理等参会。会议由航院党委书记陈海昕主持。
会议现场
党委纪检委员刘彬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体会及实例,详细解读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李希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评论文章。
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逐一谈了学习体会并开展研讨。大家均表示,警示教育是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不仅是针对党员个人的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党工作的要求,每位党员都应该要自觉、深入、原原本本地学习,不仅要理解其内容,而且要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推动学习入脑入心。《条例》明确了党员和党组织在党的生活和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以及违反这些规则可能面临的纪律处分,让每位党员对于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更加清晰明确,进一步认识到党纪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党员和干部应自觉践行条例规定,将其作为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从而有效地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品德修养,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陈海昕在总结中表示,希望各支部进一步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全覆盖传达到每位党员,并结合实际案例和生动分析,组织讨论和研讨,以取得高质量的学习效果。陈海昕同时强调,支部要围绕“大事”积极开展研讨,进一步充分发挥支部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以及战斗堡垒作用。